人道居留 (Humanitäres Bleibenrecht)-- 德语较好的外国人的新机会
2009年3月12日,奥地利联邦国会通过了政府提出的人道主义居留的提案。
根据这个新法律,凡是2004年5月1日前来到奥地利,在奥地利滞留时间至少有一半是合法居留者,具有较好德语水平和有足够收入者,可以申请获得有限制的定居居留(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 beschränkt)。
如果自己没有能力保证生活来源者,可以找人(法人或私人)担保(Patenschaftserklärung),这个担保人必须至少三年担保其住宿, 生活和医疗保险,不能造成任何社会负担。
另外,根据欧盟人权法,考虑私人及家庭生活出发,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给予有限制定居居留(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 beschränkt)或者无限制定居居留(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 unbeschränkt)。但如果受到禁止居留处罚者(Aufenthaltsverboten)、假结婚者、假收养者,或者已生效的被遣送者(Ausweisung),不能申请。
人口走私偷渡的受害者(Opfer)和证人(Zeugen)也可以申请。
人道居留申请由本人向区政府(Bezirkshauptmannschaft)提出,但审批决定权在内政部。内政部为此专门设立了顾问委员会。一个一个进行审批,符合一个,批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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