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
您好,请教几个问题,我姑姑在奥地利已经居住6年,和奥籍的姑父共同生活5年多,现在由于第三者(姑父的问题,第三者在海外(东南亚))的问题,目前姑父也在东南亚,由于他是伤病(工伤)已病退,由于已经离开奥国快4个月,退休金已经停发,而且我姑姑在家不断受到告知姑父的银行的欠款通知书和法院的传票,目前我姑姑已经连续缴纳房租4个月了。
问题是:1.如果他们离婚(我姑姑掌握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是姑父的问题),我姑姑还能不能在这座房子里居住(承租人是姑父),如果居住能不能换承租人。
2.如果离婚影不影响我姑姑居住权(目前姑姑已经缴税快5个月了,20个小时/周),目前准备换长居(5年的正在申请中)。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