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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致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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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高级会员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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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致陈博士

    陈博士, 谢谢您的回帖!

    您说的例子我都看到了

    让我们一个一个来分析

    1。十几年前那个留学生
    他是没有钱, 没交钱。 而且具体签证事例您也是估计。 和现在这位同学没有可比性。

    2。黑人
    查票的必须要有警察在的情况下才可以问人要Ausweis, (如果警察不在, 只可以要Fahrausweis, 一个是身份证明一个是车票, 不一样的东西)。 这个黑人的Ausweis绝对有问题, 要不然不会交给警察的。 这和问问题的同学毫无关系。

    3。有人去警察anzeigen
    Anzeigen什么呢? Anzeigen是要涉及到刑法的, Strafrecht也好, Verwaltungsstrafrecht也好, 没有刑法上的关联, Anzeigen就是废纸一张。 坐车没买票, 只要你不是ABC同学Artikel上说的那样, 绝对不会有Anzeige的。 这位问问题的同学下了车, 人家记了他的学生证, 给了Erlagschein。 不存在刑法上的任何问题。 Anzeigen何来?

    4。 中国人开车出事故
    这是Körperverletzung, 形式犯罪, 警察管理范围。 签证拒签的有力理由。

    5。 无照驾驶
    Gefährung der Allgemeinheit, Verwaltungsstrafrecht, 拒签的有力理由。

    6。 拿报纸不交钱
    Diebstahl, 刑事犯罪, 警察管理范围。 和Datenschutz没有任何关系。 可以是签证拒签理由, 但性质没有Körperverletzung恶劣。

    以上3条和问问题的同学更沾不到边了, 签证的麻烦从何说起?

    查票的人记他的学生证, 无非就是如果他真的有买票的话, 过几天他拿学生票去Erdberg去给他们出示的时候, 他们知道这票是什么时候买的。 或许他们内部会有记录, 但这些东西和签证是无关的。 尤其是如果他及时把钱交上的话, 不管多少次, 都不会影响签证的。

    您试想下, 如果您是Wiener Linien, 如果有人愚蠢到不买票, 被抓一万次, 而且每次都是60欧, 但这个人每次都按时交钱, 您会把这白送您六十万欧的摇钱树告到签证官那里吗?

    法律这个东西, 不是哲理。 它有Kompetenzverteilung, 该谁管的, 就是谁管, 谁都不能越权。 所以私法就是私法, 公法就是公法。 警察是属于后者(+刑法), 坐车买票是前者, 如果不牵扯到刑事犯罪, 它们永远都不会走到一起去的。

    你说的生活在国外应该处处小心我当然理解, 小心使得万年船嘛! 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可以据理力争, 不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来保护自己。

    请让我们再回头分析一下这位同学的事例

    他坐车没买票
    他被查票抓到
    下车
    查票的记了他的学生证号
    给他罚款单

    在他没有任何的反抗, 没有提供假证件的前提下

    如果他像我说的那样, 尽快把钱交了, 那警察没有任何理由传问他 (无刑事犯罪), 那如果没有任何刑事犯罪的话, 签证官又有什么理由给他拒签呢(假设其他签证条件都能满足)?

    我发火是因为您把我的正确的回答给否认了, 而且用一种特别不能让人接受的方式。 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 您犯的是基本的概念错误, 虽然看起来不像, 但我写的不怪您您不是法律博士这不是对您的侮辱, 是事实确实如此, 只要没学过法律的人都会犯类似的错误, 我真的不怪您。 但您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说我误人子弟, 这就太过分了, 这是对我的侮辱, 所以我就回敬了您几句, 我想我这样的反应, 也不算是不正常吧。

    当然, 我的那些话一定伤害了您的感情和您自尊, 对此我表示遗憾, 我也郑重地向您道歉。

    谢谢您收回误人子弟这几个字, 希望您以后在否认别人之前先仔细考虑下自己是否真正是对的, 也希望您能用更睿智的语言来告诉作为晚辈的我们, 我们到底错在哪里。 这样更符合您博士的身份。

    希望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祝您一切顺利

  2. #2
    赤脚大仙 新生儿 瞎逛 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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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essmich,你脑子进水了还是真的是有神经病,有完没完
    每天早上两个简单的选择:回头去睡或起身追逐梦想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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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靠,,,一忍再忍,,忍不住了我,,你这家伙有完没完,,丢人现眼还没够了,,想出名请你上天涯,再不行发视屏上youtube,欧拓这种小地方容不下你这位所谓的将来的大律师,,也没人请的起你,上欧拓的人也不会请你,,拜托你不用在这里显摆你自己有多牛x,没有人理你,大家回你的帖子也不过都是在骂你,,你是没眼力架,或是看不懂中文还是怎么的,没看出来大家都不欢迎你吗,而且非常反感你知道吗,人家陈博士替别人解决问题诚诚恳恳,要什么回报了,每次免费给大家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大家都心存感激,你丫是存心挑战整个欧拓是吧,陈博士举出那么多例子也是以长辈的身份规劝我们不想我们在重蹈覆辙,你脑子进水了还是怎么了,,意思还看不出来吗,人家意思就是叫我们遵纪守法,在别人的国家里安安全全,老老实实的,别给咱中国人丢脸,也别给自己找麻烦,,哪像你丫的,跑到这里来叫嚣,和人家抬杠,叫人逃一万次票试试,,你咋不去试试,但是去试试之前拜托你先把脸毁了,,别丢大家的脸,,真的不知道怎么想的,人家陈博士已经很给你面子了,,还在这里闹呀闹的,,,告诉你,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别在这里给脸不要脸,,拜托你滚出欧拓,没有人欢迎你,,我们就算有什么问题问的也是陈博士和诚心帮助我们的人,不是像你这种跑上来牛x轰轰捣乱的人,,知道什么叫人品问题吗,无论你专业再牛x也好,三角猫也好,,你人品有问题,所以也别在舔着脸发帖子了,要是觉得我讲的不对,你觉得别人还很欢迎你怎么的,咱弄个投票试试,,看看有多少人希望你滚出欧拓,,讨厌那种损人不利己仗着自己有点专业知识就显摆的,还对社会没有贡献的人
    此篇文章于 09-02-11 03:48 被 小妖YOYO 编辑。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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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忘了说了,,绝对支持陈博士,,这年头像陈博士这种无私的人还有几个,,都快大熊猫了,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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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啊,嫩法律系老师都是这么说话的么?
    我还以为律师说话都是很严谨的呢
    看来以后有事打官司啥的,找律师也不靠谱啊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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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现在说的任何内容性的东西都没有任何意义,看这个帖的人已经没有一个还关心查票被罚的问题,大家只是在看着你一块一块的往茅坑里扔石头。

    想问题要上升个层面,陈博士不管对错,出发点是好的,是无私的。而你不管对错,是在以不是很妥当的方式在公众面前质疑一个公众正面人物。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被唾液淹死。

    陈博士纵然有不对,但是他有一句话是对的,不管你自认为你的知识水平多么强大,你的哲学修养却亟待加强。

    差不多行了,有这时间回去看两本书,提高下自己多好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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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博士和stressmich都在帮助大家不是吗?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好的吗?(不只是陈博士)。他们之间更多的是误会!!!陈博士说的是他的经历,以及他对整个事件的理解,站在一个相对高的角度上,全面地看这个问题。stressmich把其中的法律关系解释了一下,让大家知道多一点奥地利的法律制度。坛子里有这么多的热心人,大家是不是应该偷着乐呢?(而不是在这添油加醋)

    回到事情来,我觉得两个人都说得没有错。坐车买票,绝对是肯定的。但如果没买票被记录,虽然只是涉及到私法里的相关法律条文,和一般的警察没有关系,但如果这个纪录被咱们的签证官了解到,势必多多少少都会受到影响,就像你没有成绩或者房屋合同不合法是一样的。从另一个方面说,不是全部的奥地利人对待外国人的态度是一样的,外国人收到的不公正的待遇太多了(这其中也有很多是不合法的),总而言之,大家小心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尽量不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抓到机会。。。

    ps,人和人之间哪里有哪么多的矛盾,只是缺乏沟通罢了!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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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回这个贴,实在讲,多余并让大家无语。
    作为长辈的陈博士已经是语重心长的跟你说了这么多,一般的人,看了这样的贴我想都不会再像你这么回贴。从这一点上看,你这个人,没吃过亏,受过苦,最起码,没有正常与人交往的能力和对人事的理解能力。仿佛你长这么大不是在这个人类社会长大的。
    说你是初生牛犊,算对你褒扬了。看来再跟你说什么都徒劳了。
    我不讲脏话,但在这里也想提醒一下,如果你不能和不会处理与人的关系,不能理解人世间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我想你真的不适合这份职业。我觉得如果你能冷静的想想前因后果,好好反思一下,会对你有帮助。不要再在这里表现自己的英雄主义了。这样只会使你的性格畸形化,极端化,对你今后的 人生路是没有一点好处的。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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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的出发点是对的,谁有错误就该指正.

    但这么多人对他有意见是因为他对陈博士说话的方式.

    毕竟陈博士错与对,都是我们的长辈.我相信如果LZ换一个说话方式,没有人会怪他.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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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博士讲的好,法律是死的,事件是活的,在奥地利无理的事情多了,难道我们都要请律师来解决吗?我们都是穷学生,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更没有那时间精力。希望LZ 也现实些,条件不允许我们凡事在遇到不平的时候去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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