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szene 查看文章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持其他欧盟国长期居留者可以在奥地利成立公司并经营, 假设这时公司聘用此持其他欧盟国长期居留者在此公司工作, 那么{此持其他欧盟国长期居留者}持工作合同就可以办理奥地利工作许可了.

请问这种假设是否能够成立?

谢谢, 谢谢~
理论上是成立的,可实际上行不通,因为,如果不符合奥地利关键人才条件,有其它欧盟国家长期居留者与还在中国国内的人完全是等同的,一样办不成奥地利工作和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