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上伟 是的。 谢谢博士。 还有一事,想听听陈博士的意见: 我先生的居留也快到期了,但也许会跟宝宝申请居留的时间相差一个月的时间,博士认为帮他们同时去申请居留好呢?还是分开申请比较好?个人认为,以长期的考虑,我想同时申请,那以后每年只要打一次工资证明就足够了,但不知道MA那边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
目前有1位用户正在查看此主题。(0 位会员和 1 游客)
讨论区规则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