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eokaili 查看文章
2.7 执行共融协议(Integrationsvereinbarung)
通常情况下,来自非欧盟国家的高校学生或科研人员不需履行共融协议,但其家属遇如下情况时需履行:
在奥居留时间超过12个月;
年满14周岁;
或5年内满14周岁。
如下情况视为已履行了共融协议:
上德语共融班,成绩合格;
能提供相应的德语语言水平证明(A2 水平);
具有2002年大学法第64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上大学资格毕业证书或职业教育中级学校毕业证书;
或根据职业教育法已完成学徒考试。
共融协议最迟可在入境3年后开始执行,5年内必须完成。有关细节见“共融协议执行细则”(Integationsvereinbarungs-Verordnung, IV-V)。
请问这个‘如下情况’是不是满足其中之一就可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