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收到一张法院传票。但传唤的人两年前就搬走了。而且我也不认识这个人。所以没去理它。但今天又收到一张。以后如果每个礼拜都收一张也挺麻烦的。传票上有电话。我想是不是应该打电话去告诉他们人已经不住这里了。

但我打电话去又怎么证明我不是那个人,怎么证明那个人已经搬走了呢?

谢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