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

比赛监督小组

比赛监督小组由比赛组委会成员组成,是赛中组织、协调及监督的唯一执行者。

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1 、裁判人员:设4名裁判员(主裁2名;副裁判2名)和2名记录员。
2
、权利:单场比赛设2名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两名裁判员对场上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权作出宣判,如发生矛盾,主裁判员是终决人员,并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副裁判员兼管记20秒违例。
3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犯规。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得分和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
三、比赛时间:
1
初赛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10分钟为半场,中场休息3分钟。比赛进行到5分钟;9分钟;13分钟和17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全场比赛允许由队长在死球时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50秒,暂停时间过后不可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如拒不上场,主裁判将给与警告,第二次警告后加判技术犯规一次。各队换人也要在死球时完成。由主裁判把握比赛具体时间,比赛最后三分钟停表。
2
、复赛、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15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3分钟。复赛将在两块场地同时进行。比赛进行到5分钟;9分钟;13分钟;19分钟;23分钟和27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全场比赛允许由队长在死球时请求三次暂停。其他规则如初赛。
3
、比赛中除在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四、比赛规则
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2

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
3

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做发球。
攻守转换:
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此发球可不交裁判)
2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在发球区内发球继续比赛。
所有不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不执行罚球的犯规),也在发球区内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
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34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发球权。(这个手势跟换人手势一样。)。
5
30秒进攻违例规则,进攻方不得消极比赛,具体情况由主裁判决定。
6

如比赛中发生规则中未涉及情况,当场与主裁判协调后解决,但最终决定权在主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