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为了办居留,在22区很偏远的一个地方打过工,当时因为居留的原因一定要保税,本身还只是留学生,就只谈了600工资的工,包吃包住.老板是前家店老板的朋友........说好打杂,早上8点半做到下午1点半,再从6点做的晚上11点.结果从早上7点半做到晚上11点半没停,当中说好午休的时间却没给,要和厨房几个人去后面小森林砍木头.晚上11点半了,老板的儿子还要我们做这做那的..........结果做了一个半月之后我说太累了我不做了,一般辞工都2个星期提早说的,结果老板娘第二天晚上就叫我搬走,住的地方也没有,身上因为各种原因只有50殴.要不是朋友的帮忙当时可能流落街头了......现在想想,还是很感叹.........后来听朋友说那家店还好了,他以前做的店饮料都不给喝,伙食又好差好差的,给的钱更少.这......是不是还应该让我感到幸运..............要不要还来的感谢上苍祈求那些老板们上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