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将摄影实践中一般采用的突出主体的方法,归纳为以下几种:
1.把主要表现对象拍成特写或接近于特写的中景,这就要求从近距离拍摄,画面范围只是一个小空间。
2.将主体配置在前景中,这样画面就可以包含足够大的空间,成为一张全景照片。
3.使主体与背景在影调或色调上有适当的差异,或形成鲜明的对比。,
4.用光线强调构图中的主要部分,使之显得亮度最高。
5.对主体进行精确聚焦,使次要部分或背景失去清晰度。
6.使画面中的主线向涵义中心集结,并用光斑加以强调,这种方法多用于表现内景。 ”
7.把主体设置在画面中心或靠近中心的部位。如果近处没有特别引人注目的东西,观众首先就会注意到主体。
8.用拍摄角度来着重强调主体。但须注意,不应用极度的俯角或仰角。
德科认为,光线是最有效的造型手段,可以充分用以强调被摄主体。下列一些光线条件能够突出主体的立体形状、空间感和表面结构。例如,较暗的前景和较明亮的背景。能强调出被摄体的空间纵深感;暗色体态的轮廓形状在谈色的背景上可以很好地被描绘出来;同样,淡色的体态在暗色的背景上会显得很清晰;富有表现力的明暗、物体表面上和谐的影调层次的交替变化,使物体显得与原物相像,因而,照片也就活生生地表现了实际的被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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