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没说清楚。我是申请的长期居留签证。如果我在中国的老板仍然愿意与我继续工作方面的合作,即我在奥地利时对国内的工作提供协助。我的工作合同仍在中国,如果有报酬的话也是在中国进行。请问这样子的方式有无违反奥地利相关法律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