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你好。我爸爸是长期居留(但生活在中国),我继母是奥国籍,他们于2007年10月办理了离婚,但我以家庭团聚的形式于2006年8月份申请延居,至今还未批准,在此期间补过几次材料,离婚后由于爸爸没在这边保税,所以我的担保人依然是我的继母,她也写过一份担保信,提出愿意提供我每月的生活费,直至我学业完成,眼看我今年6月就要毕业了,但一直没有消息,我也请过律师写了几分律师信,但还是没效果。
而我今年6月份又急着回国,请问陈博士,怎样才可以让我的居留快点批下来,或者是说,可不可以让市政府开个证明,让我在延居留期间,离开奥地利后又重返奥地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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