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
中国人有私心,欧洲人也是人,一样的。
不同在于,我们的‘不法,无治’有了2千年的历史积淀,逐渐形成了文化。而欧洲的发治历来强于东方,其中固然也有宗教教庭的关系,更有由希腊传统经历文艺复兴,再到法国革命一系列的革命产生的完善法制体系的缘故。结果就是在严格的法规法制下,欧洲人的私欲相对于东方社会人群而言被逐渐压制调和了。
所以,中国的改革不能急于一时,但更不能由于工程浩大索性干脆放弃,这是一个法制体系与文化意识相互调节相互影响的过程。
ps.我学社会学和历史学,对于法学上的问题难免一知半解,不要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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