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你好.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我朋友在维也纳有自己买下的住房,她打算跟她的男朋友结婚,可是她的男朋友目前所住的是政府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房.如果两个人结婚,会对男方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政府会因为我朋友自己有住房,而收回她男朋友的公房吗.
2.是替我自己问一下的,我先生前女朋友和我先生有一个孩子,目前17岁,到明年3月左右到18岁,我想问一下我先生付女方抚养费是到孩子18岁呢,还是更长,因为前面有看到家庭领家庭补助,可以领到孩子26岁,那是不是我先生付孩子抚养费也要到26岁呀.
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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