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人,现在是江西一家律师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4912003112603.本人至今从未到过浙江.金华日报社下面的浙中新报的记者,我的大学同学借用我的名字在该报上写了两份虚假文章,一篇说我是民工,在义乌后宅一家饰品厂打工,另一篇说我想在义务找一份法律相关的工作。浙江日报社又把这两篇文章贴到他下面的金华新闻网上去,在网上发现这些虚假文章后,我与文章的记者,即我的大学同学联系过,要求他立即去报社联系,删除这些虚假文章。该记者向我反馈,已去报社说明了情况,报社说让技术处的把虚假文章从网上删除。
本来事情可以结束了,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虚假文章仍在网上,就问记者怎么回事,让他继续联系,最后给我的答复是,他以前的单位,即浙中新报的副总编辑叫杨准的说,当事人又没来闹,谁叫你以前乱写呀,让他不要在管了。
在让记者与浙中新报联系的同时,我也到网上找到了金华新闻网公布的电话,但接通几个电话后,网站工作人员都说不是他们负责的,让我找其他部门。
无奈,我去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举报网页,通过该网站举报,过了一个多星期,自称是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在下午2点1、2十分钟的时候用电话0571-87163103打通了我的手机。说互连网不属于他们管辖,已将该事移交了省互联网管理办公室。我向该工作人员解释,这个不仅仅是互联网的问题,他是新闻单位侵权,不光在网上,报纸上也刊登了虚假文章。该工作说我可以再举报,但要写清楚,于是我有写了一篇举报信,上面列明了金华新闻网刊登虚假文章的网址,也注明了虚假文章刊登在那期浙中新报上了。但过了一个多月,他们再也没什么任何反馈了。
我还在一个国家级的互联网管理的网页上也进行了类似的举报,但至今也没有任何反馈,上述虚假文章仍在网上。具体网页为:http://www.jhnews.com.cn/gb/content/2005-01/18/content_373180.htm和http://www.jhnews.com.cn/gb/content/2005-12/01/content_538968.htm.
浙江新闻出版局的举报网页地址为:http://www.zjxwcb.gov.cn/feedback/app?service=page/tsjb_jb。受理编号有两个,分别为1169、1186,查询加密号都是:liangxianfan.
写这些只是为了让各位知道还有这么无耻的媒体人,明知是虚假文章,在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情况也不改正自己的错误和这些人的冷漠,互相推诿,及中国媒体监管单位的渎职,在没什么利害冲突的情况下,对这么明显的侵权行为也不制止。至于文章作者的职业道德我就不想多说了。
由于上述网页上有我的真实信息,希望看过的各位朋友在评论时不要提到我的真实姓名及其他信息,我也是一个普通人,不想因为这些事打乱自己平静的生活,谢谢!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