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博士;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是这样的.我有一位朋友她刚刚和奥籍人离婚,这时候她需要把她的居留转成自己的居留,但她现在从2008起报的都是30个小时的税,我想问一下可以吗.因为别人告诉我可能是要40个小时的税,如果要40个小时的税,那我应该如何处理呢,是补税还是如何.谢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