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香港艺人裸照事件,事发始于2008年1月底,涉及疑似香港艺人陈冠希、陈文媛、钟欣桐、张柏芝、颜颖思、陈思慧、陈育嬬、杨永晴等八人的裸照[1],透过互联网的电子邮件、新闻组及网路讨论区被广泛流传的事件。由于事件当中的艺人公司先后报警备案,加上媒体多番的追访,随即引起香港警方的调查及介入,更曾要求国际刑警协助调查[2]。及后,香港警方公布涉案照片怀疑是陈冠希的电脑在送交维修店修理的时候遭人非法复制以及在未经同意下被公开。 事件至今仍然持续。多份报章在农历新年期间罕有地连续多日以该事件作为头条新闻,而不是报导新年市况或中国雪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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