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自身难保,我并没有能力维护和同情非法移民,解决非法移民那是欧洲大人物的事情。但就刘春兰的死,并非死有余辜,死不足惜。文章的本意应该是对我们这号人的提醒吧?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几年前俺们一个老乡患癌症,奥地利华人纷纷捐款,那应该是出于同情心吧?没有一个人追究她的违法责任,把她的绝症和非法移民相联系。逆来顺受,是在外生存的必须!版主如有人身攻击,在此道歉!我该闭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