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逐年下降,由2003年的71.05%下降到2006年的64.21%。媒体的记者日前联合北京中原地产对京城260余个在售楼盘调查发现,竟然有62%的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11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应当说,基于央行提高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以及明年元旦肇始所有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将执行五次加息后的新利率等现实,百姓难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再次浮出了水面,引起人们的热议。

针对开发商对住房公积金说不,前些日子有论者尖锐地指出:开发商无权拒绝,并期望有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要严厉查处。说句实话,我也对开发商剥夺公众这项应得权利,深恶痛绝。然而,笔者觉得,对开发商的这种拒绝行为,更应以理性的视角,宽泛的思维,来思考为何公积金在市场竞争中会扮演卑微角色,难道作为一项公共福利政策,就注定处于被动态势,让需求者来乞求恩赐?

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合谋,拒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选择。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的天性,所以,我们更应该反省公积金政策本身。笔者以为,以目前公积金政策执行现状,至少有三方面因素,注定了开发商和银行(当然也包括部分购房者),对其不太偏爱,甚至有些冷若冰霜。

一方面,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据了解,公积金存在银行的利息,以及个人还款利息均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中心只是拿出利息的5%给托管银行作为手续费,而相比之下,银行用自有资金做出的每笔商业贷款可以获得全部利息。两种收益考量之下,银行肯定把商业贷款作为首选,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则变得不兼容,形成了即竞争又合作的双重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可以想见的是,商业银行与开发商联合起来,来共同抵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在情理之中。

与此同时,公积金制度“生产线”引进后,却没得到核心部件。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在引进这项政策“生产线”时,却没有得到两个最主要的核心零件:其一,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所归集的个人储蓄用于偿付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及分期还款,而不是用于发放补贴贷款。其二,住房贷款只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的一少部分,因此,中央公积金可以依据精算式的稳健原则为公积金的参加人提供最高的回报率,符合养老基金管理的国际标准。

此外,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步骤臃肿冗长。目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者除需要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相当完整的能够证明个人户籍、婚姻、收入、购房合同、抵押担保等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所购住房房屋开发商的“五证一书”。还有,申请者需要接受住房管理中心和银行的双重审查,审查和评估程序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所以,要想住房公积金政策不被架空,就必须对现有制度进行革新,首先,要把公积金的运作和经营交给金融公司来操作,按照商业化的原则运作,从而实现公积金与金融部门兼容并包,融洽两者的关系;其次,不妨大胆借鉴新加坡的两条核心经验,把住房公积金变成集多种社会保障于一体的福利制度。最后,要尽量简化贷款条件和程序。[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