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非欧盟国家教学人员(如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和奥方奖学金人员的规定
居留时间最多6个月,申请C类签证或D+C类签证;
居留时间超过6个月,申请“受雇特例”居留签证 或 “研究”居留签证。
“受雇特例”和 “研究”均为科研工作,不受“外国人就业法”限制。“研究”居留签证优于“受雇特例”居留签证,一是申请“研究”签证时,只需出具接受单位的“接受协议”,不需逐个审查“疾病事故保险”、“资金证明”等文件。二是两年后,此签证可在全欧洲使用。
“受雇特例”指不受“外国人就业法”(AuslBG)限定的工作,如:
科研、教学工作,艺术的研发工作和教学工作;
与欧盟的教育、培训或研究等项目有关的工作;
通过学术团体进行的外国大学生或毕业生交流项目;
建议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研究人员申请此类签证。申请签证时,除需提供与高校的工作合同外,申请者还需提供自己有能力支付生活、住宿和疾病保险费用的资金证明。
“研究”签证是指根据欧盟指南而确定的一个特殊群体。研究机构必须认真选拔研究人员,同他们签订担保范围广的“接受协议”(接受协议内容包括:1、协议双方姓名;2、目的、期限、具体研究项目的范围和资金;3、费用担保声明(担保声明在“接受协议”期满6个月后自动失效)。此类人员申请居留签证的手续比较简单,如不需提供生活、住宿和疾病保险费用的资金证明。但研究机构必须是经联邦内政部资质认可的单位。资质认可有效期为5年。[/QUOTE]

版主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准备去奥地利科学院做博士后,对方已经给了我host agreement(托管协议)和工作合同,我可不可以先申请一个Residence Permit – Researcher很快的签证先到奥地利,然后换成居留签证,这样就快一些,然后我老婆和我小孩可不可以一起这样过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