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有一个问题请教您。
我和我先生都是学生,我06年11月来的维也纳,是普通的学生签证。由于重新找导师,07年3月开始读博士。去年我入保险时,随着我先生,属于家庭保险。我们的签证都在10月份到期, 今年一起延签时,因为我没有学分,我出示了导师给的证明,内容大约就是我在他组里读博士的工作内容以及起始时间. 因为导师说08年2月才开始给我工资,所以我没有工资证明,我和我先生延签的保证金大约共有11000欧。大多都存在我先生账户里。
我现在想问,我这种情况,延签后我的签证是属于陪读身份吗?会不会影响我明年二月领工资?
谢谢,急盼答复!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