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你好! 我在一家公司一直都有稳定的报税,将近两年了,差不多NETTO有870欧元! 为了延居留的需要,我可能会在另一家公司在3到6月份之间再报一份20小时的税,估计NETTO有300到400之间,请问这样有关系吗?需要补税吗?
顺便再问您一下,如果我就按照原来870的NETTO,再提供我每个月有200到300的小费的证明,或者我再提供自己名字的户头有15000的存款证明,是不是就不需要再报第二个税了?(因为我是家庭团聚的居留,最少需要1090的工资证明) 小费是可以作为一种收入的吗?

博士你好! 我在一家公司一直都有稳定的报税,将近两年了,差不多NETTO有870欧元! 为了延居留的需要,我可能会在另一家公司在3到6月份之间再报一份20小时的税,估计NETTO有300到400之间,请问这样有关系吗?需要补税吗?
顺便再问您一下,如果我就按照原来870的NETTO,再提供我每个月有200到300的小费的证明,或者我再提供自己名字的户头有15000的存款证明,是不是就不需要再报第二个税了?(因为我是家庭团聚的居留,最少需要1090的工资证明) 小费是可以作为一种收入的吗?
不是现在小费就直接写到每个月的工资单上了吗,,我每个月的工资单上就有,,小费,,和乱七八糟的什么补助,,都有的,,然后算整数,,,,
报20小时,一般就不会补交社会保险了,但有可能会补交一点工资税。还是工资单管用。存款不一定好用。
博士你好,请问在两家公司每周各报15小时的税,两家共计Brutto 900欧元左右。是否可能不用补交社会保险或者工资税了?或者各报20小时税为好呢?谢谢回复。
谢谢陈博士这么详细的回复!
祝您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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