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如果一家四口的居留到期时间不同,妈妈和一个孩子的先到期,妈咪和这个孩子去延居留的时候,能否只提供妈咪的收入(妈咪的收入够一个人加一个小孩的)还是需要提供全家的收入?爸爸和另一个小孩单独延居留的时候,如果收入稍微有些不够,能补充妈咪的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