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ewig 如果奥国籍配偶收入达到1千四百多的话,那女方妈妈有孩子的话,不是就拿不到小孩子的补助了么?如果,为了拿小孩补助的话,让奥国籍配偶收入不够办理外国籍配偶长居的话,那是不是就要强行分居两国呢?那那个妈妈不是奥国籍的话,不是还是拿不到补助? 是不是,反正新法律就是不让外国人拿这里的补助,或者就是想尽办法阻碍跨国婚姻?或者,只允许不是特别穷得人经营跨国婚姻? 问一下,如果奥国籍配偶收入不够办理外国籍配偶长居的话,那是不是就要强行分居两国呢? 还是说必须办3个月的探亲,每3个月回原属国办理一次延签??那不是就更穷,更没钱了么? 拿KBG是规定领取人在领取期间的年收入不能超过16200欧元。你举的列,女方妈妈就可以领取,因为她没有收入。而与孩子他爸的收入多少无关,也与<-*和谐*-><-*和谐*->是不是奥籍无关。 如果奥国籍配偶本人收入达不到办理家庭团聚的最低要求,还可以想别的办法,比如找别人担保等,办理配偶来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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