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的孩子今年2月出生,我申请了和工资挂钩的哺育金,按照规定我可以领取到明年2月孩子满一周岁。但是之后我要重新开始上班,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拿一月到二月的哺育金。因为以我的工资收入肯定要超过原来规定的限额(一万六千多的年收入限额),老公说我即使申请了也会被要求返还一月和二月的钱。我上一个孩子申请的时候还没有新政策,我就只申请到了年底,没有申请更长的时间。
不知道这个和工资挂钩的政策是不是和原来的规定不一样呢,在网页上没有看到这个和工资挂钩的方式有年收入的规定,看到下面一条:Zuverdienst:
Da das einkommensabhängige Kinderbetreuungsgeld eine Art Einkommensersatz ist, ist ein Zuverdienst nur im Ausmaß von 5.800 € pro Kalenderjahr zulässig (ein geringfügiges Dienstverhältnis etwa wäre zulässig).。
我不太知道什么意思。上次去保险公司问了问申请的事情,那个工作人员说我可以拿这个哺育金到孩子一周岁,然后再开始工作,这是没问题的,可是他没有说以我的收入我是不是需要把一月到二月的钱退回。您能给我解答一下么,我想再确定一下我是否真能继续拿这个钱,是不是在领取期间只要我不工作就可以拿呢,这个领取方式有没有年收入的限制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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