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你好,
有几个租房的税务问题需要咨询。
1.平时正常工作,有一套房计划出租。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需要开发票,需要怎么才能操作呢?
2.这部分房租收入如果包含了税,要怎么将这部分税务申报给税务局?

3. 每年个人税务申报的时候是否工资收入是雇主提交的,这部分房租收入需要另外说明吗?每个月都利息能否抵扣房租收入少缴部分税呢?

4.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房子虽然不是孩子的,是否能以孩子名义出租呢?如果可行,孩子现在没有其他收入,是不是房租不超过一定金额可以不用交税? 孩子的FBH是不是收影响呢?

问题比较多,麻烦博士啦!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