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
一新来的同事,5年DA,马来西亚国籍,之前2017年在奥停工后,超过1年在马来西亚,期间在奥没有登记住房,没有报税,然后现在居留快过期了回来想报税延居留,昨天去BH,被告知他这种情况不可以延,居留卡被当场没收!
(他原本的卡是到4月28号过期的。刚报税还不满一个月。)
今天我打电话去确认,BH的人说(相当于维也纳的MA),针对DA,出境超过1年时间并期间没有登记住房和报税,居留就会被废,是这样吗?有补救的余地吗?
然后我多问了一句如果不是DA是3年的红白红Plus的话呢,她说如果不是DA,法律又有不同,那是怎么个不同呢?
换句话说,大家拿的各种居留,什么情况下会被废呢?
大家拿到居留都不容易,烦请陈博士帮帮忙话写时间给大家普及一下。
这事对我们至关重要!
非常感谢!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