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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合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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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版主 博士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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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关于合同税

    引用 作者: Melanie 查看文章
    请问大家
    由于我的租户想延居留,今天我去三区税务局办理租房合同的事情,这里有个费用以前说是Mieter交的。但是今天那里的工作人员说这个费用从2017年11月已经取消了。
    请问这是真的吗?有没有懂这方面或有经验的人说一说呢。我自己德语也不是很好,很怀疑有没有搞错了。那要是房子出租了又需要房屋合同拿去延居留,正规应该是怎么办理的,都会有哪些费用呢?都是应该谁交的呢?
    谢谢了!
    是的,如果说是2017年11月12日起签的合同,就不用交合同税了。11月11日以前签的,还要交。

  2. #2
    普通会员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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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关于合同税

    哦,非常感谢陈博士,谢谢您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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