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中一个新建房,非常喜欢,建筑商说好几家都想要买,让我们在notar当面交4万欧现金,不打收条,合同中少写4万卖款,否则就卖给别家。
我很想要这个房子,想知道

  1. 如果照他说的这样他做了,除了会对以后暴利税,还会造成什么后果
  2. 我们如何能得到这个房子并且避免风险?
  3. 开发商这样做,中间有什么猫腻?
  4. 和建筑商的手机录音可以作为今后打官司的证据吗买房猫腻

非常感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