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和奥国籍结婚正好两年 双方都没小孩 已达成 Scheidung im Einvernehmen 居留性质是 Familienangehöriger 目前状态是正在延居留 刚刚送进去没几天 下次应该拿三年的 但是一言不合对方一定要下个星期离婚 我从去年十月到12月都是四十个小时的税 现在一月份又是20个小时 请问我该怎样做才能在离婚后顺利的转居留? 是离婚后准备所有的材料重新申请居留还是不需要准备工资单之类的材料离婚书交上去换卡? 盼解答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