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han101 陈博士您好。我由于家庭原因回国,所以在今年3月从Fachschule退学了,我的学校在读证明只到今年3月。之后3到7月我用德语课的课时证明(每天3小时)补充的在读证明。现在我得到了大学的录取,需要续居留。我所在城市Villach的居留官认为德语课不等于学校,所以我被拒签了。可是我原来的城市St.Pölten的居留官认为我这样做是可以的。所以我很疑惑,我需要怎么去做?我需要和Villach继续沟通还是需要找律师呢? 你是换学校,从fachschule 到Universtaet,学德语是为上学准备,拒签没有理由。你再沟通一下,找他们的领导,还不行,就只有找律师了。
目前有1位用户正在查看此主题。(0 位会员和 1 游客)
讨论区规则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