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

今天我去MA35递交学生居留延期申请的材料,说我缺了 Nachweis des Aufenthaltes im Bundesgebiet von 31.12.2015 bis 27.07.2016 。
但是这种证明我应该去哪里办?我只有去年入欧盟境内时在荷兰转机盖在签证页上的入境章。原来办学生居留延期申请的时候从来没有让我递交过这类证明,难道有户口纸都证明不了?
望请您耐心回答,发帖较晚十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