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上伟 只要公证处给办,外交部认证,奥地利大使馆就给认证。 公证处也不给办,说既然已经离婚就是无效所以就不能开。请问陈博士,现在还有别的办法吗?这边说一定要出示,中国说开不了,事情就这样僵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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