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爱在冬季里 查看文章
你好 陈博士。这礼拜去verwaltungsgericht 谈话(跟律师)。最终还是母亲和孩子需要回去。孩子出生已经半个月了。律师也说再上诉剩算不高。问这样情况怎么处理为好?万分感谢!
既然连法院也不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在境内递交申请,那么只好回国重新申请了!最后如果你还要上诉,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认为行政法院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意....不过胜算还是不高的....所谓官官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