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陈博士,先前我通过邮局从国内进了点东西过来,在欧洲这边的ebay上出售,发现还挺受欢迎。现在我想扩大下规模,打算找清关公司走海运大批量进货,然后还是在ebay上买,而且我也打算明年的时候如实跟奥地利的税务局报税。请问扩大规模以后,我还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这样的买卖操作吗?还是必须成立个公司才行?以上问题主要是针对两方面,一是以个人名义允不允许走海运大量进货,二是以个人名义能不能在ebay上进行营利目的的销售(先前都是以出售闲置个人物品的名义)。
在这方面比较没有经验,请陈博士指点,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