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及各位好,

还是家庭团聚居留办理的问题。
我目前是拿的学者居留,家属是允许工作的。我目前有以下两个问题想要请教:

1)可以先直接申请VISA D来奥地利,然后再提交家庭团聚的居留申请吗?(我当时是拿了单位给的Aufnahmevereinbarung在使馆直接申请的VISA D,然后来维也纳办理的居留申请)
2)因为我现在还住在OEAD的学生宿舍,在给爱人提供住房证明的时候,可以叫同事代为提供住宿证明吗?这样她的住址就和我的住址不一样了,这样有问题吗?

感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