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是奥国一年居留,现在准备申请的二年的居留,我去移民局递交了材料,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住在朋友这里,是不需要房租的!我提交了一份Wohnrechtsvereinbarung,但是现在移民局又说要我和我朋友提供一份the original rent contract!
但是,我们之间没有其他的合同也没有交房租请问现在怎么办?我们准备下周去移民局一趟但是不知道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