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maxem
请教陈博士和各位,楼主在维也纳看好一处Haus,但与普通Haus不同的是,此房虽然是独栋,但是是同一个门牌号院子里二十几栋Häuser中的一栋,产权组织形式是Wohnungseigentum,也就是全院二十几户人家共有产权。
问题是,全院的Wohnungseigentumsvertrag至今还没有立,甚至连草稿都还没有。Grundbuch里面写的,只有各个房主拥有全院产权的几分之几份额,并没有写哪栋房子是属于哪个房主的。原因据卖家说,是因为院子里还有一块地至今空在那里,地主人因为资金短缺迟迟没有动工建房。卖家说,其他二十几家不想花两次的钱,所以想等这块空着的地皮,房子建起来以后,大家再立合同再签字。
楼主就此事咨询律师,(此律师代理过楼主先前的业务,所以有点私交),律师强烈建议不要购买此房,理由是没有人可以保证,等最后一栋房子建好后,Wohnungseigentumsvertrag就会顺利立好,也许其他二十几家中会有人故意摆烂不配合,不签合同,由此引起的金钱和精力上的消耗和损失,将无法预计。
同样一件事情,卖家说的轻描淡写,律师说的凶险重重,于是楼主有点小马过河的感觉,不知道该信谁才好。一方面,怕律师职业原因,对合同不完善的东西有洁癖,敏感过度。另一方面,又怕卖家刻意隐瞒风险,挖好坑等楼主往里跳,当接盘侠。毕竟Wohnungseigentumsvertrag缺失这一重要信息,卖家和中介开始的时候都只字未提,直到楼主把Grundbuch发给律师,律师发现问题以后,卖家才肯承认,而且还狡辩说以前也不知情。而且,卖家是塞尔维亚人,房子建好才三年,从Grundbuch上看,院子里的其他房主也大多是些东欧名字,er结尾的奥地利名字只有两三家。
在此诚心向陈博士和大家求教,请大家帮忙评估一下,如果楼主在Wohnungseigentumsvertrag缺失的情况下买下此房,风险到底会有多大,包括金钱和精力两方面。真的会有人故意不配合,不签合同吗?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呢?在楼主看来,立好Wohnungseigentumsvertrag,是对所有房主人人都有利的事情。不过楼主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这也只是主观推测一下。楼主买此房,目的是自住,不是投资。不过为万全计,如果有一天要卖房,如果没有Wohnungseigentumsvertrag的话,是不是出售会非常困难?
房子是很好的房子,如果抛开上述问题不论的话,以楼主的预算,这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了,所以才会纠结。谢谢陈博士和大家的帮忙!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