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ci很忙很有爱 陈博士您好, 我于今年初和奥国人结婚,因为父亲已经在这边有了长居。所以我们家想申请母亲过来这边团聚。 我现在也上班了可以报40小时税,netto大概有1300。 我和老公住在他爸名下的房子里,大概有70多平。我老公一个月大概可以挣到2500,我们也没有什么贷款。 这样的情况应该可以申请我母亲了吧? 另外,我还想请教一下陈博士,如果我妈年纪大了,因为她马上就60了,学德语比较吃力。 我们可以开医院证明,证明她耳朵不好,不用考A1吗? 盼回复 , 谢谢陈博士 收入应该够了。医院开证明,不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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