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家公派留学生,2013年10月20入境,为期2年的学习结束后 将于今年10月回国。已经在使馆定下了10月2号的机票回国。
但是我的居留卡将于9月5号过期,7月的时候就去分局准备办理,外导也给开了9月到10月的工作合同。
但是在4区的分局排号处就被工作人员一口回绝,说没有办理一个月这么短时间的,要么只能办理一年。
可是我没有能够续延一年的有效材料,也无法办理一年的居留。
所以请问一下陈博士,您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由于公派留学签的合同写明留学期限是2年,如果9月 提前回去只有23个月,算是违规,加上机票已经订好,还是希望能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于10月2号顺利归国。
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