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陈博士,请问您下

今天陪同时去问孩子哺育金的事, 他孩子是去年9月份出生,前后拿了4个月的muttergeld,然后开始拿孩子的哺育金,按说9月出生后拿2个月的Muttergeld,12月份开始拿,要拿到今年的12月份
可那工作人员说 孩子的哺育金是出生那天开始算的,9月份出身,就拿到今年的9月份。 去年孩子出生后的2个月和母亲的补贴是重合的,就拿高的那一边。
就等于那 2个月的钱就少掉了很多,工作人员说母亲的钱超过1000,孩子的哺育金就拿不到。比如如果是500,那孩子的哺育金就再拿500,剩下的就没了,等于最多给你1000
可这样的话,那母亲怀孕时报税 30个小时和40个小时就没什么区别了?

想请问下那2个月是要如何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