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读两年了,第一年以其他居留方式居留于维也纳并入学,第一年学期结束由于原先的居留方式到期,首次办理了居留卡。由于并不知道这边大学有每学年至少拿到16学分(8学时)的要求,所以我第二年也一直在维大学语言,并没有选专业课。居留卡今年12月到期,我准备第一次延签材料时才知道有学分限制。请问陈博士,我应该怎么办,请您帮我出出主意。我想让学校教授或者学校帮我出具某种证明,是否可行。另外我想等新学期结束,修够学分再补交学分证明,是否可行,因为新学期要明年1月底结束。
另外还想知道大学生和研究生都是一样需要学分证明的吧?
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