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陈上伟;705849]
引用 作者: bearkind 查看文章

邮件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找律师写信,还不是打官司。入股他不负,才打官司。
好的,谢谢陈博士,希望不要到开庭,希望我女儿不要被吓到

不知道有没有律师可以介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