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Sdan 查看文章
陈博士您好,

我的红白红加卡 十月三号到期.
现在的工作7月底到期,工资单也只拿到7月. 之后没有工作.
据说可以提前三个月去延居留,

- 如果我七月底去延居留, 出示之前三个月工资单, 但没有以后的工作证明, 能延吗?


- 如果上述行不同的话, 如果我选择依靠配偶(有长期工作合同并也是红白红加)申请居留, 请问对配偶的工资有要求吗? 那么我得到的会是什么签证呢? 谢谢!
你最好不要7月去延居留,因为一看7月工资单,就知道你工作只到7月底。既然你配偶有工作,你报失业,二人工资加起来满足最低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