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德语培训中心     Fahrschule Ra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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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普通会员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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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 关于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问题的呼吁 zt

    提要: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问题关系到法律权益和社会公正,涉及面广,呼声强烈,亟待解决。 许多曾在中国工作多年的海外华人华侨面临退休养老的现实问题。他们多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出国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了国外,现在陆续 到了退休年龄,应该得到在中国工作时的退休金。
    一、 退休权益是宪法赋予的劳动报酬权,也是国际惯例,应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劳动报酬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宪法权利,相关的世界人权文件和各国宪法都规定有劳动报酬 权。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对劳动报酬权作了“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具体规定。许多海外华人华侨曾在中国工作十几年、二十几年,有的甚至三十年以上, 付出了辛勤劳动,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按照《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应该和国内同行一样获得在中国工作时的退 休金。尤其是我们这一代,和习主席以及许多国家领导人一样,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经历了上山下乡和文化大革命,是在祖国最困难的时候为国家工作的。我们年 青时响应国家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把宝贵的青春年华贡献给了祖国。即使后来在国外,我们也一直是祖国的儿女,一直为维护祖国的名誉和声望而努力。在 祖国不富裕的时候,我们从未要求过什么。现在祖国富裕了,大国的地位巩固了,就应该具有大国的风范,按照按劳取酬原则和国际通行惯例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在中 国工作时的退休金问题。
    二、华人华侨退休权益是历史遗留问题,能够解决,而且亟待解决 海外华人华侨的国内退休金问题是一个范围有限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产生的时段不会再现,涉及的人数也不会增加。在90 年代后期中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出国人员就不会再有这个问题,因此这个群体的人数是有限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群体只会缩小,不会增大,而我们 的祖国日益富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都是人到中年才出国,在国外的工龄很短,退休金很有限,而且一部分人 甚至根本没有退休金。其中不少人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退休年龄,风烛残年,时日不多,他们在中国工作的退休金问题不但应该解决,而且亟待解决。我们的国家 应该体谅和关爱这些曾经与祖国同甘苦共患难的海外赤子,尽快地并且公平地解决他们的国内退休金问题,落实按劳取酬,体现社会公正,让他们感受到祖国的亲情 和温暖。
    三、 现有认识误区:没有参加退休养老保险,就不能领取退休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些海外华人加入了外国籍,即使保留了中国籍的海外华侨,也没有参加国内退休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人认为没有缴纳退休保险 费,就不能领取退休金,这是认识上的最大误区。中国的退休保险制度是90年代末才实行的,而我们出国是在80年代至90年代初,当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 范退休程序,我们也没有机会参加后来的退休养老保险。但是即使如此,根据现有国家规定,我们也应该获得一定的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第13条指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工 作等同于已向政府缴纳了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指出:“ 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的工作不仅等同于个人已向政府缴纳了养老保险,而且还等同于国家和用人单位也替我们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到了退休年龄,理应得到 在中国按工龄所计算的那些年限的基本退休金。
    四、我们的现实难题:国内工作期间的养老金,国外不给,国内没有 许多退休华人华侨到国外当地政府咨询国内工作的养老金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在中国工作,养老金应从中国领取。而回国去办,原单位以没有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借口 为由予以拒绝,以致造成我们国内工作期间的养老金国外没有,国内不给的窘境。有人在国内辛苦工作三十多年,没有得到分文养老金,老年生活十分艰难。这是很 不公平的。许多退休华人华侨申诉无门,怨声载道。但是也不少人通过关系拿到了国内的养老金。某些官员利用法律空白收取好处费、人情费,为有门路的当事人解 决退休问题,造成了新的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严重损害了中国政府的形象。
    五、呼吁: 海外华人华侨的国内养老金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对海外有重大影响的社会问题,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时代和跨国度的难题。我们遵从宪法所赋 予的劳动报酬权,诉求自己国内的退休权益,是合法合情又合理的。因此我们呼吁党和政府充分重视这个问题,尽快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责成有关部门执行,尽 快并公正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的问题。这不仅能够维护退休华人华侨在中国工作期间的正当权益,而且也能维护法律和人权的尊严,维护中国政府以民为 本、人权为重的声誉,进一步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增强祖国对广大海外华人华侨的凝聚力。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 2014年2月18日 于柏林
    协会主页:www.crecre.de
    协会邮箱:cre699@gmail.com
    联系人:简涛 (会长)

  2. #2
    高级会员 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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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 关于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问题的呼吁 zt

    太感谢了 会长。






    引用 作者: dudu 查看文章
    提要: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问题关系到法律权益和社会公正,涉及面广,呼声强烈,亟待解决。 许多曾在中国工作多年的海外华人华侨面临退休养老的现实问题。他们多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出国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留在了国外,现在陆续 到了退休年龄,应该得到在中国工作时的退休金。
    一、 退休权益是宪法赋予的劳动报酬权,也是国际惯例,应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劳动报酬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宪法权利,相关的世界人权文件和各国宪法都规定有劳动报酬 权。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对劳动报酬权作了“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具体规定。许多海外华人华侨曾在中国工作十几年、二十几年,有的甚至三十年以上, 付出了辛勤劳动,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按照《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应该和国内同行一样获得在中国工作时的退 休金。尤其是我们这一代,和习主席以及许多国家领导人一样,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经历了上山下乡和文化大革命,是在祖国最困难的时候为国家工作的。我们年 青时响应国家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把宝贵的青春年华贡献给了祖国。即使后来在国外,我们也一直是祖国的儿女,一直为维护祖国的名誉和声望而努力。在 祖国不富裕的时候,我们从未要求过什么。现在祖国富裕了,大国的地位巩固了,就应该具有大国的风范,按照按劳取酬原则和国际通行惯例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在中 国工作时的退休金问题。
    二、华人华侨退休权益是历史遗留问题,能够解决,而且亟待解决 海外华人华侨的国内退休金问题是一个范围有限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产生的时段不会再现,涉及的人数也不会增加。在90 年代后期中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出国人员就不会再有这个问题,因此这个群体的人数是有限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群体只会缩小,不会增大,而我们 的祖国日益富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都是人到中年才出国,在国外的工龄很短,退休金很有限,而且一部分人 甚至根本没有退休金。其中不少人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退休年龄,风烛残年,时日不多,他们在中国工作的退休金问题不但应该解决,而且亟待解决。我们的国家 应该体谅和关爱这些曾经与祖国同甘苦共患难的海外赤子,尽快地并且公平地解决他们的国内退休金问题,落实按劳取酬,体现社会公正,让他们感受到祖国的亲情 和温暖。
    三、 现有认识误区:没有参加退休养老保险,就不能领取退休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些海外华人加入了外国籍,即使保留了中国籍的海外华侨,也没有参加国内退休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人认为没有缴纳退休保险 费,就不能领取退休金,这是认识上的最大误区。中国的退休保险制度是90年代末才实行的,而我们出国是在80年代至90年代初,当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 范退休程序,我们也没有机会参加后来的退休养老保险。但是即使如此,根据现有国家规定,我们也应该获得一定的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第13条指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工 作等同于已向政府缴纳了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指出:“ 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的工作不仅等同于个人已向政府缴纳了养老保险,而且还等同于国家和用人单位也替我们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到了退休年龄,理应得到 在中国按工龄所计算的那些年限的基本退休金。
    四、我们的现实难题:国内工作期间的养老金,国外不给,国内没有 许多退休华人华侨到国外当地政府咨询国内工作的养老金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在中国工作,养老金应从中国领取。而回国去办,原单位以没有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借口 为由予以拒绝,以致造成我们国内工作期间的养老金国外没有,国内不给的窘境。有人在国内辛苦工作三十多年,没有得到分文养老金,老年生活十分艰难。这是很 不公平的。许多退休华人华侨申诉无门,怨声载道。但是也不少人通过关系拿到了国内的养老金。某些官员利用法律空白收取好处费、人情费,为有门路的当事人解 决退休问题,造成了新的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严重损害了中国政府的形象。
    五、呼吁: 海外华人华侨的国内养老金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对海外有重大影响的社会问题,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时代和跨国度的难题。我们遵从宪法所赋 予的劳动报酬权,诉求自己国内的退休权益,是合法合情又合理的。因此我们呼吁党和政府充分重视这个问题,尽快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责成有关部门执行,尽 快并公正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的问题。这不仅能够维护退休华人华侨在中国工作期间的正当权益,而且也能维护法律和人权的尊严,维护中国政府以民为 本、人权为重的声誉,进一步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增强祖国对广大海外华人华侨的凝聚力。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 2014年2月18日 于柏林
    协会主页:www.crecre.de
    协会邮箱:cre699@gmail.com
    联系人:简涛 (会长)

  3. #3
    初级会员 新生儿
    注册日期
    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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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设 回复: 欧洲华人华侨退休者协会 关于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国内退休金问题的呼吁 zt

    你们为在欧洲的华人发出内心肺腑的呼吁,发自内心的衷心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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