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想请教一下,我是奥国籍,现在在Karenz,想申请我妈过来6个月帮我照顾小孩,因为我五月就上班了,可是去BH 问, 他说担保函没听说有六个月的,还有就是有六个月的也只能在这连续待3个月, 我稍微看了下大使馆的网站上面是有写半年内只能连续待3个月,可是听说很多人申请爸妈来半年都行,还请陈博士指点迷津。(注:我妈去年和前年都来过2个月,因为当时BH的人说只有3个月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