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合同是房东私人给我一张证明,我延居留的时候政府人员说没用,可是房东有不会弄,我听别人说只要拿着你的户口纸去区法院打张证明就行,请问是这样吗?谢谢,是的话我应该这么说呢,求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