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一、
请问陈博士,音乐学院的学生延签时需要什么材料呢?



二、
1,看别的帖子,都说要满足八个学时和16个学分,请问“学时”是怎么计算的呢?(如果是按照小时计算,那难道一年满足八小时学习就可以了吗?)

2,请问,在“满足八个学时和16个学分”的要求下,延签时,这两个要求任选其一,还是必须都满足呢?



三,
1,听同学说,第一次延签可以不要学时和学分,只需提供语言证明(是A1还是A2我忘了),请问有这样的说法吗?

2,如果有这样的说法,那么请问如果我第一次延签的时候不能满足语言要求,我可以用学时与学分代替吗?



以上,有劳陈博士指教,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