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印查看
引用: 作者: wxyeven 陈博士,我们昨天去延签的时候要求我们再补充两个材料:一个是信用记录,到KSV1870办理;一个是近三个月的房租证明,已经弄好传真过去了。昨天延签时那边没有说其他什么,是不是意味着签证就下来了呢? 如果拒签,是当场就给结果还是要等待才知道是否被拒?以前都是交完材料就交费,昨天材料不齐,还没有通知交费。 此外,我们是特殊就业和家庭团聚签证,昨天去延签时给我们的资料上还注明五年内要学会德语,是不是我们夫妻2人都需要执行共融协议?谢谢。 估计延签没有问题。 应该不要求德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