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别条件,主要抢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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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陈博士,
我们夫妻都已经入籍,现在想办我父母过来定居,以下情况是不是ok:
1)由我还是我先生来担保,都可以的,是吗?无所谓谁的收入高?看置顶的解释,反正都是算家庭收入了,对吧?
2)父母国内的退休金,存款,以及房产证明,是否可以公证认证后带来作为收入的一部分?
3)按照置顶解释中2017年的数据(当然我明白现在2018,应该有一点提高了,是吧?),我们需要的netto 收入是否如下计算:
夫妻俩加两个小孩(Ehepaar + 2 Kinder): € 1.608,77+ 已购住房每月贷款:
+ 希望申请父母两人(夫妻俩的费用): € 1.334,17
€ 800- 可减免住房部分:
€ 250,50-----------------------------------------------------
= 办理担保需要的金额:€ 3.492,44--> 工资单上的两人月收入需要满足要求:
€ 3.492,44 x 0.8572 =€ 2.993,72麻烦博士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陈博士, 能麻烦您把关于 家庭团聚或居留延长所需最低收入要求 (2019年) 德语官网的链接发一下吗? 谢谢
陈博士,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离婚了,带一个孩子,现在要延居留,报税工资980,孩子爸爸每个月给我150欧,这样我的收入够吗?